本馆公告
5月6日起
出入图书馆各场馆必须严格按照防控要求,自觉主动做好测温、验码(健康码和行程码)、戴口罩、“一米线”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。
体温异常(≥37.3℃)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人员、未佩戴口罩人员、填报信息不实人员将谢绝入馆;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,将依法依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。
禁止携带酒精、消毒液、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入馆。在疫情尚未宣告完全结束前,倡导家长代未成年人借书箱。12岁以下读者入馆请监护人陪同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惠安县图书馆
2022年5月5日